宿迁宿城区面向区内公开选调5名区直机关工作人员

2016年08月04日 15:35:23 |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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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城区面向区内公开选调区直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中国江苏网8月4日讯 根据区直各单位人员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区直机关及乡镇(街道)公开选调5名区直机关工作人员,先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选调岗位

  1.区政协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2.区发改局工作人员1名;

  3.区经信局工作人员1名;

  4.区商务局工作人员1名;

  5.区统计局工作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2013年8月前(含2013年8月)录用的公务员;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考:

  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受过法院刑事处罚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其他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5日-8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区政府办公楼405室,联系电话:82960191;传真:82960191。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宿城党建网”(网址:www.scdj.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蓝底2寸彩照2张。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调人数1:2的,取消相应岗位。

  3.笔试。重点考察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开展。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依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从高到低顺序,按选拔职位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对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递补确定考察人选。

  6.人选确定及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由部务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对选调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调动和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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