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依法禁止行驶的机动车引发车祸,导致他人受伤致残,产生了近30万元的赔付,但是当事人却耍起无赖,躲避赔偿。近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对赔偿义务人王某进行了搜查。
8月1号上午,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王某家中采取搜查措施。到达王某家中后,执行长现场向王某亮证执法,讲明来意。
宿迁市宿城区法院洋河执行组执行长李木子表示,其实这个案件在2014年就进入了执行程序,期间执法人员大概寻找被执行人五六次;虽然每次找到被执行人都比较配合,但是他并不积极履行赔偿义务。
经过执行干警的仔细搜索,现场搜得名烟十余条,并在箱子中搜得五角钱硬币一罐。经与申请人协商,王某同意香烟作价3470元用于抵偿所欠债务。而面对一罐钢镚,执行干警只得在王某见证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硬币清点完毕,共计1604枚,802元钱,皆被用于归还王某所欠下的债务。据了解,本案是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王某因将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依法禁止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非法卖于他人,后造成交通事故,被法院判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于2014年底生效进入执行阶段。
宿迁市宿城区法院综合科科长王猛表示,执法人员之所以对本案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搜查措施,是因为本案执行至今,被执行人仅向申请人支付了很少的赔偿还款,这相对于全部的赔偿款而言还差很多。
由于王某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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