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张玉洁 项凤华)昨天,《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向本次会议作了说明,他介绍说,目前江苏有140多家司法鉴定机构,年鉴定量超过10万件,但鉴定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一些鉴定意见遭受质疑,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的现象比较普遍。针对这些问题,《条例》草案围绕名册管理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设计,拟明确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由省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编入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等。
《条例(草案)》还专门规定:人民法院通知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将通知书送达司法鉴定人,为司法鉴定人出庭设置鉴定人席,保障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权利和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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