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江苏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下调 不影响职工养老待遇

2016年07月19日 10:30:30 | 来源:江苏广电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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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了解到,从今年5月1号起阶段性降低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到19%,下调了1个百分点。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调整后,部分地区因为人口老龄化,基金支付压力大,但是人社部门表示,不会因此影响养老金的发放。

  江苏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处长朱华:这个调整不会对职工待遇有影响,计入统筹的基金少1%。如果存在基金缺口,财政会补助,确保降费率,不减待遇。

  针对各地实际情况,财政将对基金支付压力大的地区,加大养老保险的补贴力度,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据测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下调的两年时间里,将为全省参保企业减少支出百亿元以上,减轻实体企业经济发展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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