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11日电 近期,全国多地汛情严峻,防汛救灾任务艰巨。防汛抗洪,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针对此,安徽、江西、湖北等省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严明工作纪律,全力投入防汛救灾工作,并陆续公布问责案例。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湖北、江西、安徽、湖南、河南至少已有接近50名干部因防汛抗洪不力被处分,受查原因包括值班脱岗、险情处置不及时、离岗饮酒、擅自带领部队绕远路抗洪等。
接到险情处置不及时 湖北数十名干部防汛不力被问责
近日,湖北省纪委通报了多起违反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件,分别涉及响应不及时、擅自脱离岗位、在岗不尽责、工作疏忽马虎、领导干部不在岗等情况,相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受到了从诫勉谈话到行政警告、党内警告等不同的处罚。
6月30日中午12时许,武穴市花桥镇西河西坝胡曹坊村排涝泵站段13米范围内出现“管涌”险情。花桥镇西河西坝指挥部立即电话要求胡曹坊村防汛总负责人樊志明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险,但樊志明接到电话后未第一时间组织抢险,直到数分钟后花桥镇指挥部再次电话严厉训诫,才赶赴险情现场,组织本村群众进行抢险。7月2日,胡曹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樊志明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7月2日晚,团风县纪委组织15个专班,对96家单位的党政班子成员的值班留守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发现县科技局、县扶贫办、县邮政局、县委党校、县联通公司、县太保公司等单位8名班子成员均不在岗。团风县纪委决定,对不在岗的8名班子成员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7月2日下午2时20分,黄石市防汛指挥部检查发现,阳新县自来水公司二水厂带班负责人、副厂长张军私自离岗,值班人员刘道斌在岗不尽责。县自来水公司二水厂厂长梁师青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警告处分,扣除3个月基础奖金和安全奖金;副厂长张军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记过处分,免除副厂长职务,扣除3个月基础奖金和安全奖金;值班人员刘道斌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警告处分,扣除当月的基础奖金和安全奖金,并全县通报。
7月8日晚至9日上午,湖北省防办第十八督导组督导浠水防汛情况,发现诸多问题并予以通报。包括防汛值守期间擅自脱岗,巡查不规范,甚至巡查记录作假……当地闻讯迅速行动整改,并问责对散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散花分指挥部副指挥长曾文平;县水利局副局长范传禄等16人。
江西严肃防汛纪律 数名干部值班期间脱岗受处分
日前,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防汛驻守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发现,7月5日至6日期间,县科技局副局长胡利锋、县国税局副局长万春晖、县供销社工会副主席王良骥、工商银行永修支行办公室主任孔清、永修农商银行马口支行副行长唐云峰、人保财险永修支公司副经理戴瑞华、县残联工作人员袁新华等多名工作人员在防汛值班期间脱岗。
为严肃防汛纪律,永修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永修县委同意,给予胡利锋、万春晖、王良骥、袁新华等人党内警告处分;建议工商银行永修支行党支部、人保财险永修支公司党支部、永修农商银行按程序分别给予孔清、戴瑞华、唐云峰纪律处分。
安徽枞阳县镇干部、社区党总支书记防汛不力被免职
7月8日,安徽省枞阳县纪委通报了一起处分决定,决定给予该县陈瑶湖镇党政办主任周巨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立即免职。据悉,周巨龙因“个人认为带领部队从大街上行走可以扩大影响”,故而带领抗洪抢险部队“绕远路”,枞阳县纪委在通报中认为,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
7月6日宣城市宣州区纪委宣布,为强化防汛救灾“堤上问责”,该区日前对防汛任务落实不力的东河社区党总支书记蒋某作出免职决定,以身边的典型给全区防汛责任落实工作敲响警钟。
湖南岳阳、沅江等地干部因防汛责任落实不力被追责
7月5日19时30分左右,岳阳市纪委暗访组在柳林洲街道新洲村堤段开展防汛督查时,发现该堤段柳林洲街道联点干部付荣武未在岗。经暗访组现场电话查问去向,付荣武答复自己已回家,当晚不再上堤。在防汛期间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违反防汛抗灾纪律,君山区纪委给予付荣武党内警告处分。
面对严峻的防汛形势,沅江市各级纪检检查组织启动“史上最严防汛督查机制”。截至7月5日,该市通报批评11人,问责1人,确保了防汛责任层层落实和政令畅通。
7月5日晚,宁乡县双江口镇周家湾电排机埠管护直接责任人、双江口镇水管站副站长余建明不在岗,且未按防指相关要求调度工作。经报请宁乡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双江口镇人民政府免去余建明副站长职务。
河南延津乡政府大院空无一人 乡党委书记被停职
河南新乡特大暴雨发生后,延津县县委书记祁文华一行在到达司寨乡政府后发现,乡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值班人员均不在岗,乡政府大院空无一人。经联系后,乡党委书记侯宏力才匆忙赶到。问及汛情,侯宏力含糊其辞。后经调查,侯宏力擅离职守,中午竟到村支书家饮酒。7月9日下午,中共延津县委作出决定,给予司寨乡全县通报批评,责令乡党委书记侯宏力停职反省,并由县纪委介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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