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奇葩!夫妻感情出状况 竟将一对儿女遗弃路边

2016年06月30日 17:19:12 | 来源:江苏广电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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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6日早晨,南京秦淮警方接到了一个特殊的报警,一名12岁的女童称找不到爸爸妈妈了,希望民警能帮忙。民警找到孩子后了解到,孩子父母竟然是因为情感矛盾,将亲生儿子和女儿丢弃在路边不闻不问。

  【小姐弟流落街头 民警帮助寻父母】

  找到报警女童后,一位环卫工告诉民警,这两个孩子已经在这里待了一个多小时。孩子说,早上五六点钟就出来了,现在感到很困。

  民警了解到,12岁的彤彤和6岁的弟弟小伟一直跟着妈妈在老家生活,爸爸在南京打工。前一天晚上,妈妈突然把姐弟俩送到车站,让他们到南京来找爸爸。

  民警从彤彤的手机通讯录里找到了她母亲周某的联系方式,拨通电话后,对方却声称自己并不是周某。

  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中华门派出所民警邹世豪介绍到,后来民警继续查找小孩的家长信息,找到了孩子外婆那里,跟孩子的舅舅的联系上了。当时他们同意把孩子送过去,可是当民警把孩子送过去的时候,老太太却一口拒绝,让民警带着孩子去找父母去。

  【夫妻感情出状况 竟将孩子弃路边】

  几经周折,民警终于联系上了孩子的父亲张某,并通知他立即来派出所领回儿女。可张某为何要将孩子扔在路边呢?孩子的舅舅说出了一些隐情。

  原来,张某夫妻间存在感情纠纷,常因为谁带孩子的问题吵架赌气,并相互推脱。这次,两个孩子再度从老家被送回南京,张某冲动之下就把孩子丢在了路边。

  民警了解到,张某自己不想管小孩,于是就把孩子遗弃路边。张某也知道,最终孩子会被警察找到,这样孩子也不会有多大的危险;这种行为就是利用公安机关的力量,达到自己的一些个人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构成遗弃罪的话,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这起事件中,父亲张某不仅没有履行抚养义务,还故意遗弃子女,已属违法行为,倘若不知悔改再行遗弃,情节恶劣将构成遗弃罪,警方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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