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淮检查我市《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洪玉、陆长苏,副市长窦立夫陪同检查。
检查组实地检查金湖水上森林公园、金湖宏鑫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白马湖湿地保护区建设项目、滨湖生态修复工程等地,听取我市《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指出,要充分认识新环保法贯彻实施的重大意义,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抢抓机遇,完善机制,把新环保法各项要求措施落到实处,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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