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部门:按照不低于300%支付加班工资
昨天,市民王先生来电询问:端午小长假马上就要到了,但单位安排我加班,说节后再安排补休。请问我能否获得加班工资,如果有又该怎么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负责人答复:今年端午节放假安排为6月9日至6月11日,共3天。在这三天上班的劳动者视为加班,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6月9日是端午节,为法定休假日。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6月9日当天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6月10日和6月11日是休息日,在这两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如果在六个月以内安排劳动者同等时间补休的,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否则,应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以目前市区最低工资为1770元/月为例,如果劳动者6月9日加班,可以拿到244.14元(即1770元÷21.75×300%)加班工资;如果10日和11日都加班,并且在半年内不能得到同等时间补休的,则每天可以拿到162.76元(即1770元÷21.75×200%)的加班工资。如果3天全加班并且没有补休的,一共可以拿到569.66元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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