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官兵在事发河段抬出遇难者遗体。新华社王东震摄
28日,广东省江门台山市端芬镇凤凰峡旅游区发生一起事故,游客漂流遇山洪袭击,致8人不幸死亡,6人获救。事故前,气象部门连续发布两次预警:受今年首个热带低压影响,江门地区将有暴雨至大暴雨。然而,两道暴雨预警,却未能阻挡“夺命漂流”照常营业。
在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甚至看到了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互踢皮球”的场面:台山市旅游局坚称,凤凰峡非A级风景区,漂流项目由体育局发放执照。台山市体育局承认向涉事企业发放了执照,但坚称安全监管是旅游局的责任。
夺命漂流,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
漂流遇洪水8人死亡监管部门“互踢皮球”
今年首个热带低压于27日在广东登陆。26日至28日,台山市气象局先后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提示防御强降雨及其引发的山洪、山体滑坡等灾害。
然而,两次暴雨预警,未能挡住凤凰峡景区的漂流,以致酿成生命惨剧。
生还游客在医院接受记者采访。新华社王东震摄
广东省江门市应急办28日披露,多名游客当日下午在凤凰峡旅游区漂流时,突遇山洪暴发。经当地紧急搜救,至当天19时10分,搜救上来生还者6人,死亡5人,失踪3人。29日中午,台山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披露死亡人数增加至8人,未核查到新的失踪人员。
游客们惊魂未定,监管部门却在新闻发布会上“互踢皮球”。
在29日中午举行的事故新闻发布会上,台山市旅游局长魏思远说,接到气象局的预警信息之后,旅游局27日将天气情况和安全排查的要求用手机短信转发给该景区的运营企业——金凤凰旅游公司的负责人。“现场是否落雨、气候水文是否适合漂流,还需要现场景区确定”。
“由于凤凰峡景区不是国家A级景区,旅游局没有管理权限。”魏思远说,景区漂流项目的相关牌照由体育部门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高危行业的管理办法颁发,不属于旅游局职权范围。
台山市体育局局长李逸波说,该企业已经办理了行政许可,属于有证经营。他表示,上个月25日已经在一个会议上,明确要求该企业负责人在遇到大风雨天气时,要关闭项目。“但是这种天气预报的情况,变幻莫测,我们虽然提出了要求,但我们不能强制企业关停”。
当记者问道“天气已经非常恶劣,他们还不关停,那怎么办”时,出席发布会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均陷入了沉默。在暴雨橙色预警发出到事故发生之间,“旅游和体育部门有没有做好旅客疏导?”“有没有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工作?”相关负责人对此都没有正面回答。
广东省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凤凰峡不是A级景区,由体育部门发牌照,目前不由该局管理。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关于漂流旅游的行业标准及运营规范还没有出台。如何应对各种异常天气,企业自主决定。
凤凰峡景区负责人已经被控制,记者未能采访到
“野生”漂流无人监管“无知”游客懵懂冒险
据媒体报道,近年来,广西、浙江、重庆、湖南等地已发生多起致人死亡的漂流安全事故。其共同特点就是忽视暴雨天气等安全因素,部分漂流点甚至处于“野生”状态,事发之后才发现无人监管。
记者29日来到事故发生的凤凰岭景区,景区门口售票处显示漂流项目包括“军事漂流”“激情生态漂”两项,票价分别为148元和68元。景区售票处已经关门,景区门口未有有关天气状况的任何提示和与之相关的漂流安全警示。在景区门口的游客服务中心,一些遇难者家属还在苦苦等待着。
据景区广告介绍,该“军事漂流”项目是“野战军事题材”的漂流活动,参与者在漂流过程中组队进行,沿一条总落差数十米的河道顺流而下,整个航程距离3.3公里,用时一个多小时。
整个漂流的水道夹在山间,经过两旁的悬崖与农田,记者站在一处路边救援点看到,目力所及的水道上无任何明显标示指明航道。
生还者刘伟在深圳一家企业工作。据他回忆,28日,他和单位十多个同事在导游带领下,坐上气垫船开始漂流。当他们漂流到下游中途时,工作人员突然告诉他们不能继续漂了,并让他们靠岸。
刘伟和十多个人刚站到一个岸边的石台上,河水迅速涨起来,两三分钟内就淹过了肚子,把他冲下水。不会游泳的刘伟被水冲到了岸边,中途冒了两次头,最后架在树枝上才幸免于难。
“刚开始漂流的时候,天上已开始下雨了,有点大。但是我看到那么多人都去了,也就没有担心。”刘伟说,一路上无论导游还是景区工作人员,都没有提醒天气状况和安全事项。十多个同事中,有一人不幸在事故中遇难,这位同事和他同船。
强化监管追责防止野外漂流“野蛮生长”
事发后,台山市党政主要领导到达现场指挥搜救,并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公安消防、医疗救治赶赴现场展开全面搜救。
台山市长卢永权介绍,对于遇难人员,台山已成立一对一应急小组,做好善后和亲属安抚工作。伤者也有相应善后跟进,无生命危险。景区运营企业的负责人处于控制之中,企业已经停止了所有经营活动。江门市已成立事故调查组。
此外,江门市旅游局已开展全市所有A级景区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国务院1998年实施的漂流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漂流水域情况,一旦发生影响漂流旅游安全的,如洪水、塌方、河道堵塞等情况,应立即通知企业停止漂流旅游活动,并及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旅客疏导和安全工作。
2013年正式实施的旅游法规定,经营涉及人身安全的特种旅游项目,对旅游中可能造成危险的情况,经营者应当事先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
“漂流旅游门槛较低,运营者为了追求利益,往往忽视了安全规范。”广东省社科院旅游研究所所长庄伟光说,漂流涉及运动功能,的确需要体育部门发放许可,但同时也是旅游项目,旅游部门有监管职责,多部门管理却变成了互相推卸责任,出了事故才想起吸取教训,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广东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郝志国认为,法律规定了旅游部门具有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应急预案义务,因此要为游客安全负起责任。另外,在灾害天气多发的季节,旅客自己也要“多个心眼”,留意一下旅游部门网站发布的天气信息。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