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协管员、保安等并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他们积极配合警方工作,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作出了很多贡献。4月中旬,扬州广陵公安分局头桥派出所的一名辅警,在巡逻时发现一名嫌疑人,他机智勇敢地协助民警将其擒获,5月上旬受到了表彰。
前不久,扬州头桥、李典、沙头等地接二连三发生电动车电瓶被盗的案件。 调阅多起案件的监控后,扬州广陵公安分局头桥派出所的辅警周光祥,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了然于胸。
男子立即加速逃窜。辅警周光祥一面紧紧跟随,一边通知附近执勤民警合围拦截。 之后,增援警力赶到,将嫌疑人摩托车拦截,男子弃车逃跑,最终被周光祥和民警当场抓获。 经查,该男子正是之前在扬州头桥、李典、沙头等地多次盗窃电瓶的嫌疑人。
根据法律规定: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人员,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属于见义勇为。5月上旬,扬州市广陵区见义勇为工作站授予辅警周光祥见义勇为的光荣称号。江苏城市频道为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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