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11时许,记者从代理雷洋案的陈有西律师团队处获悉,律师将申请北京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此案。
在申请的律师意见书中,陈有西团队将提出需要了解当时盘问或传唤雷洋时是否有正式民警在场执行,同时也希望公布在场人员的姓名与身份。
“辅警不能单独的以自己名义执法。”陈有西律师团队说。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事发后,北京昌平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永瑞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称:接到举报后,有2名民警、4名辅警约晚8点40左右到达足疗店。……其过程是民警徒手将其控制,当时包括2名警力加3个辅警,用时约20分钟。
另外,在中央电视台的报道中,称当晚出警的有“2名民警、4名协警”。
知名刑辩律师、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周建中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不管是保安员还是协警,可以确定的是这4名人员都不是正规警察,这就意味着当晚出警的6名派出所人员中有4名是“临时工”。
周建中说,按规定辅警不能执法,雷洋案件中辅警执法缺乏充分法律授权。
“按照《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规定辅警不能参与公安执法,当晚辅警参与执法属于越权。”周建中说,不过在部分地区对辅警工作制定了地方性法规。辅警人员在参与“堵截、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等活动必须在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指导下进行。
另外,周建中对于当晚的警力配备也提出质疑。
“当晚出警人员有两名警察,四名辅警。到底谁辅谁?按照常识,辅警应该是对警力的补充,但在雷洋案件中,辅警成了主角,警察成了补充,主辅颠倒。”周建中说。
周建中说,2004年公安部曾要求3年内清退协警,2015中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又提出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说明我国辅警制度还处在不断完善中。 2016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公安机关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履行职责、保障监督等内容。但是这个意见尚未转化为法律法规。
“从雷洋事件中可以发现,我国辅警制度急需完善。”周建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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