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所有医疗机构对胎儿性别鉴定说“不”

2016年05月06日 14:43:27 |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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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5月6日讯(记者 赵芳 实习生 王瑶 通讯员 卜玉洁 王君 顾芳)从5月1日起,新修订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下称《规定》)开始施行,我国将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那么,港城实施情况如何呢?记者昨天从市卫计委了解到,我市各大医疗机构从几年前就开始实施该项规定,大部分的医院将该项规定上墙张贴。

  本月起禁止胎儿性别鉴定

  4月20日,国家卫计委网站公布了《规定》,其中第3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对比旧版规定,新规更加严格,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个人或者中介机构纳入了条款。

  对于这种行为的处罚,《规定》还明确提出,“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实施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近年来,我市启动了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对于所发现的“两非”案件,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同时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相关医疗企业、药品的销售、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完善机制和管理制度。从而有效整顿医疗市场秩序,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净化生育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除了实施专项行动,我市还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关心、监督、参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积极性,鼓励群众主动举报有关案件的线索。记者获悉,海州区卫计局专门制定方案,实施打击“两非”有奖举报制度,向社会广泛征集“两非”违法行为线索,对查证属实的举报人或线索提供者给予奖励。

  新修订的《规定》中明确禁止“两非”行为,同时根据《母婴保健法》,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实施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情形作出规定:即符合法定生育条件,除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胎儿有严重缺陷的;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医学上认为确有必要终止妊娠的其他情形之外,均不得实施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树立正确的胎儿性别观

  “最近几年,咱们医院出生的男孩明显比女孩多。”市妇幼保健院产科护士长袁堂荣告诉记者,2015年该院出生的男孩3728人,女孩3214人。这几年都是这样的情况,在生育“二胎”的产妇中,男孩比例也比较高。

  数据显示,我市2015年出生人口性别比由2010年的112.24下降到110左右。这表明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已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但是问题依旧严峻。专家表示,男女出生人口性别比一旦平衡被打破,男性比例大大高于女性,将会诱发一系列犯罪问题。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为社会性别失衡、国家人口安全埋下了“潜在炸弹”。因此,胎儿家长必须树立正确的胎儿性别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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