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时评:网民信息被泄露,罪在快递?

2016年04月28日 11:43:02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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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杨耕身

  (作者杨耕身,“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媒体人;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手机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快递实名制的推行,导致了个人信息处于不安全之中。因为超七成网民个人身份信息被泄露,所以应当管好快递行业,这大概是我最近见过最蛮不讲理的逻辑了。

  关于前者,《人民日报》的报道指出,快递实名制早在推出伊始,就引起了各方的广泛讨论:一边,一桩桩血淋淋的案件让人们呼吁政府进一步加强监管;另一边,面对当下个人信息安全严重泄露的现状,不少人对快递实名制下个人信息的安全表示了担心。

  关于后者,最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报道在历数了78.2%的网民个人身份信息被泄露过的事实之后,居然笔锋一转,便大谈起快递行业泄露个人信息的乱相来。让人读来全然摸不着头脑:未必这七成网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罪魁只在于快递行业吧?

  二者蛮不讲理之处在于:就前者来说,快递实名制本是出于安全的目的,这当然也包括个人信息安全。如果说个人信息处于不安全之中,那只能表明制度尚存在漏洞,却不能表明制度本身就是错的。就后者来说,名堂就大了。我只想知道的是,在快递行业兴起之前,个人信息就非常安全吗?这大概很难让人称是。

  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已成“新兴产业”,这是据自2009年《中国青年报》的一则报道。其时,电商远未兴起,快递也并未发达。中青报报道还援引社科院2009年“法治蓝皮书”的说法,列举了不少易致个人信息被泄露的相关机构,如银行、医院、保险公司、航空公司,也有涉及房产、股票、车辆、电信等方面的对应机构,快递行业似乎还没资格列在其中。

  其实,关于个人隐私权利,一个更极端的说法是,在互联网时代,我们的这一权利已经慢慢地被消磨掉了。只要上网,谁不曾在网上留下过他的痕迹与信息呢,谁不是时时刻刻处在“有只眼睛在看着你”之下呢?

  我倒真没有要替快递行业喊冤的意思。快递行业在个人信息安全服务方面,乱相必是有的,亦是应予治理的,但要我来接受只有快递行业在出卖我们隐私的说法,我却是死活不能够的。这一点为什么这么重要?实在是因为,一旦这种说法成立,公共治理就很可能沦为一种借机打压式的无效治理,最终也无益于个人信息安全。

  即使把快递行业都收拾得服服帖帖,也未必能带来个人信息安全,何况更重要的问题还在于,既然要管,又如何管?这就是《人民日报》报道中一位律师的说法:“我国法律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有明确规定,然而在落实上却存在不少问题。由于在确认侵权人以及取证、举证等问题上存在较大难度,使得公民通过诉讼来维权变得十分困难,侵权人的责任也难以追究。”

  这句话倒不陌生。同样在2009年中青报关于“法治蓝皮书”的报道中,亦有类似说法认为,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与现行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存在缺陷关系很大。由于个人信息保护尚缺乏专门性规定,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当遵循怎样的原则、信息主体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对滥用个人信息的信息处理者如何予以制裁、由什么机构负责执法等,都存在疑问。

  那么问题就在于此了:个人信息之不安全的现状,非在于某个行业的不自律,恰恰在于法规以及执法本身的不健全。于是事情也就愈发奇哉怪也:数年前就明白的因由,为何到了数年之后独独避重就轻,把板子打到某个行业身上?

  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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