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房地产市场昨天刮起了一股飓风,位于老城南的一个豪宅楼盘举行了全球品牌发布会,之所以称其为豪宅,因为他从南京市物价局拿到的销售许可价,已经超过了每平米6万块钱,每套房屋面积都在四百平米以上,总价最低也要两千多万一套。够吸引眼球吧。可是更吸引眼球的是,这家名叫泰禾集团的开发商,居然把品牌发布会放在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京的朝天宫里举行,这样的做法,合适吗?
作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南京朝天宫的管理单位是南京市博物馆。记者也查阅了相关文件,在国家文物局于2011年8月17日,审议通过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活动管理规定》中,第八条就明确,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活动的方案,由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报与文物保护单位级别相应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须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备案。未经备案同意的,不得实施。因此,针对朝天宫这样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者找到了江苏省文物局。

江苏省文物局文物处盛处长表示,文保单位举办一些商业活动,是要履行报批的。作为属地管理,南京市文物局应该是知道这些条款的。然而,作为上一级的主管部门,省文物局文物处并不知道南京方面的这一动态。
按照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的规定,利用珍贵文物举办流动展览或者利用文物举办大型活动的,应当报县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接受文物部门、公安机关的检查、监督和指导。那么,南京市文物局对这场安排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里的商业活动,到底知不知情呢?
记者电话采访了南京市文物局,文物处处长吴靖表示,他们也对朝天宫里的商业推广活动不知情,对方根本没有到文物部门来备案。
根据南京市文物局文物处负责人的说法,泰禾集团在朝天宫举行的商业发布活动,已经违反了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而这里面,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朝天宫的管理机构——南京市博物馆,没有切实的履行好自己的管理职责。
南京市文物局的负责人也表示,他们已经就此事进行了调查。在昨天稍晚些时候,南京市文广新局针对南京市博物馆擅自为房地产公司商业宣传活动提供场地的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称,南京市博物馆有关负责同志同意泰禾集团在国家级文保单位举行商业活动,未履行任何报批手续,属于擅自许可,严重违规;将国家文保单位和公共文化资源提供开发商用于商业用途,不符合文博场馆保护与利用的原则。
经南京市文广新局党委会研究:立即责成南京市博物馆主要负责同志馆长停职检查;局纪委、局监察室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根据最后调查结果,对市博物馆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给予行政和党纪处理。同时,责成南京市博物总馆立即召开中层干部会议,通报此次事件情况,举一反三,强化领导干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加强内部管理。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