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5日是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现实生活当中,某些不经意的举动就有可能泄露国家机密,甚至触犯刑法。来看下面一个案例。
2005年至2006年间,孙某从南京某设计研究院离职时,通过非法复制、记录、存储的方式带走多份属于国家秘密的技术文档。之后,通过互联网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普通专利,造成国家秘密的相关技术在互联网公开。
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知识产权科副科长 周朝阳:他请了杭州的一家事务所代理申请,一开始就是要求人家申请国防专利的,他对本案的涉案技术是国防专利是明知的,但是由于对方没有国防专利申报的资质,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申报普通专利 而孙某之所以这么多,是为了完成单位的业绩考核任务。
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知识产权科副科长 周朝阳:孙某离职之后到了高校,从事教学任务,因为他没有工作经验,学校的考核也没有完成,但是学校也规定了,你要有专利申请也可以算是完成业绩考核,所以他就想起了以往申请的国防专利,来完成学校的业绩考核。
2015年12月3日,法院判决孙某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例国防专利转普通专利,而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案件。
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知识产权科副科长 周朝阳:所谓国防专利就是要求保密的专利,是关于国防安全的,关系国防利益的专利,这个是不公开的保密的,而我们普通的专利一般要在互联网上公开的,他是通过国防专利授权之后,他又拿去申请了一个普通的专利 江苏城市频道为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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