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可到基地见习

2016年04月22日 08:04:22 |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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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各级人社部门组织的公益性就业见习供需交流活动,可携带相关材料与省级见习基地对接报名参加就业见习,也可通过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jshrss.gov.cn/bsdt/)在就业见习信息管理系统在线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时间为3—6个月。

  下列范围内的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就业见习: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毕业时间不足3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且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省内技工院校高级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经各级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人社部门认定的城市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其他特殊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见习。根据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原则上优先安排到对口岗位就业见习。省级见习基地与报名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通过供需对接活动等形式进行双向选择,择优招收。

  列入计划内的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由省财政每月提供不低于上年见习基地所在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助,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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