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专稿(记者/苏姑娘)
“营改增”对于我苏的各位老板来说,可能并不陌生,毕竟我苏是全国首批试点省份之一,早在2012年10月就开始试点了。今年5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和以往的试点相比,政策有怎样的变化?在试点的四年里,我苏又取得了怎样的成绩?现在就跟随荔枝小编一起到今天(12日)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看个究竟吧。
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三大厅局负责人齐集发布会,介绍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及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情况。
全面营改增,难度有多大?
“营改增”意思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简单说,A有一个100元的产品,卖给B时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税金,B再150元卖给C,就只需要对增值的50元计算缴纳相应的税金。
2015年,全省营业税收入完成2442.82亿元,同比增长17.2%,占全省地税税收收入42.5%,占全国营业税总收入12.7%,增速高于全国近9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及其他营业税分别完成928.07亿元、665.81亿元、346.12亿元、502.8亿元。今年1-3月份全省营业税累计完成759.61亿元,同比增长27.4%,占全省地税税收收入44.7%。因此,这次营改增涉及税户多、税额大,时间紧、任务重。
全面营改增,新政有几多?
这次改革实行行业范围和抵扣范围“双扩”,涉及我省4个行业84.3万户纳税人(其中建筑业25.85万户、房地产业2.92万户、金融业0.7万户、生活服务业54.8万户),预计全年将减税500亿元。
(一)税率安排。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税率为6%。
(二)建筑业相关政策。大部分项目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跨地区项目应当按照一定比率在项目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回机构所在地正常申报缴税。
(三)房地产业相关政策。房地产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允许按规定从销售额中扣除。房地产老项目和存量不动产的销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出租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收入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个人销售二手房平移营业税政策,购买2年以上的免税。
(四)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相关政策。金融业税收优惠政策基本延续,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差额计税。旅游企业发生的住宿、餐饮、交通、门票等费用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此外,所有行业的房租和新增不动产支出可抵扣进项税。新取得的不动产分两年抵扣进项税。
试点营改增,我苏棒棒哒!
我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已由初期的11万户增加到49.5万户,增长350%。营改增试点凸显多重积极的政策效应。
(一)减税效应明显。截至目前,全省营改增减税规模已达615.7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减轻税负260.6亿元,非试点纳税人通过增加抵扣减轻税负355.1亿元;96%以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减轻了税负,小规模纳税人减税面达100%。
(二)促进产业转型。2015年,江苏省第三产业经济比重首次超过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实现增值税直接收入763.8亿元,同比增长8.2%,增幅高出工业4.2个百分点。其中,与营改增相关的服务业行业税收保持较高增速。
(三)促进就业增长。截至目前,国税机关登记的营改增纳税人安排的从业人员已达527.15万。
(四)促进服务出口。截止2016年3月,全省125户企业累计办理服务业出口退(免)税12.94亿元。
(五)有效拉动投资。仅2015年,江苏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新增投资额就高达1060.8亿元。
今年怎么做?心里四个数!
目前,营改增试点已处于最后一个月的冲刺阶段,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非常顺利。
围绕“一个目标”:确保5月1日江苏如期顺利实现新旧税制转换。
确立“两项原则”:千方百计方便纳税人,千方百计让广大纳税人分享改革红利。
统筹“四个阶段”:3月启动准备,健全组织、编制计划、制定各类预案等;4月,税户确认、税种认定、培训辅导、税控发行、发票供应;5-6月税制转换,确保纳税人5月1日起顺利开票,6月1日起顺利申报缴税;6月25日后,做好税制转换后的分析评估工作。
突出“五项重点”:全面接收地税部门移交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下发《营改增调查核实确认表》核对确认、采集补录数据;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推行和发票供应等;咨询培训辅导;应急保障。
分头抓重点,走好下一步!
财政:
(一)形成全面实施营改增工作合力。各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
(二)周密细致开展政策培训和宣传工作。各级财税部门开展全面培训,加强对纳税人的服务。
(二)及时做好试点问题应对工作。加强对营改增试点效果的跟踪评估,及时向国家反映。
地税:
(一)协同财政、国税部门,有序做好政策和征管业务衔接。
(二)分析应对各地营改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积极研究地方税主体税种及征管职能变化。积极培育新的主体税种,合理配置征管资源和人力资源。
国税:我们在忙着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呢!
小编歪了楼?然而并没有!
2015年10月,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江苏是全国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之一。
国税:
(一)进一步简化办税程序;推行涉税事项全省通办;全面推行实名制办税;大力推进非接触式服务……更加方便纳税人。
(二)保证守法经营的纳税人“免受打扰”;确保国税干部规范执法“不任性”;维护国家税收“不失法度”……更加规范税务人。
(三)以纳税人自主申报为基础、风险管理为导向、分级分类管理为重点、互联网+智慧江苏国税为依托的现代税收征管新格局,对无风险纳税人不打扰、对低风险纳税人予以提醒、对高风险的纳税人重点监管的现代税收征管机制,更加助力营改增。
地税:
(一)服务纳税人。推行统一纳税服务规范;大力推行办税便利化改革;大力推行“互联网+税务”方式;进一步简化、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和报表资料;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
(二)强化税收征管。优化事前服务与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并举;实施税源管理事项清单制;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初步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推进信息系统建设。
(三)税收共治。强化国税、地税一体化协同管理;扩大与有关部门合作的范围和领域;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交换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
国税+地税,合体带你飞!
全面深入推进国地税合作,目的是实现国税、地税、纳税人三方共赢。
(一)优化纳税服务。采取国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等方式,联合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服务。
(二)提高征管效能。联合开展税务登记,联合制定委托代征工作制度,联合开发委托代征系统,形成对个体税源的联合定额、联合征收、联合管理。
(三)规范税收执法。建立国地税共管重点税源企业库,联合开展进户检查和协同开展案件协查,做到同城同事同罚。
(四)深化信息共享。全省国地税数据交换平台已实现数据准实时全面交换。
说了这么多,总之一句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各位老板放心了吗?还能给大伙涨涨工资啊!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