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考”5月7日8日面试
扬州网讯 (瑞琳) 记者昨天获悉,“关于扬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正式下发。资格复审工作必须在4月15日前结束(公安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可相应延长);在招录单位通知时间内,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据了解,我市已经公布“扬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名单”“扬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入选名单”以及“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扬州)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名单”。考生可登录市人社局官网查询。
“省考”面试时间定为5月7日和8日。面试不设合格线,但报考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60分为合格。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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