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喝酒不开车”,今年39岁的杨某也知道酒驾、醉驾的危害,所以和朋友吃完饭后,他将车停在饭店门口,准备打车回家。但因为车停的位置不好,杨某心存侥幸挪了一下,结果4月5日,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了刑。
去年12月底,杨某在淮安市区一个私房菜馆宴请客户,晚餐结束后,杨某将客户和朋友都送上了车。就在他准备打车离开时,饭店老板表示:杨某的车堵住了饭店大门,希望他挪一下。
听说要挪车,喝了不少酒的杨某有些犹豫,但经过饭店老板的一番劝说,他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启动了车辆。
哪知就在倒车过程中,杨某将骑电动车的姜某撞倒,所幸姜某只受了点皮外伤。
受害人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后经淮安市公安局鉴定,杨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56毫克/100毫升,属醉酒状态。
最终,法院判决杨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江苏城市频道为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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