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八点多钟,南京市江宁区高新园派出所民警,接到某加油站员工李女士报警称,刚刚在加油时多收了顾客100元钱,希望民警能根据车牌号联系车主,退还多收的100元钱。

接警后,民警根据车牌号,在平台上查到车主陆先生。随后便来到了报警人李女士所在的加油站,了解详细情况。
李女士说,对方加了两次油。一次是950元,一次是270元。当时由于自己算错了帐,算成1320元。等过了好长时间,李女士突然想起来应该是1220元,多收了对方100块钱。
民警随即电话联系上了车主陆先生,陆先生对李女士要求退还100元钱的行为表示非常不可思议。
最终,李女士通过远程支付,将多收的100元钱退还给了车主陆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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