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24日 11:34:15 | 来源: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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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杨芷 记者 刘娟)近日,扬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宝应县柳堡镇财政所所长、会计管理服务站副站长徐宝明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决定逮捕。
经查,徐宝明,男,49岁,江苏宝应人,在担任扬州市宝应县柳堡镇财政所所长、会计管理服务站副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涉嫌挪用公款罪。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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