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权被侵犯:市民状告紫峰建设方获赔10万元

2016年03月20日 06:57:08 |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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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你所住的居民楼旁建起了一座高楼,你的阳光权很可能就被侵犯了。最近,号称“南京第一高楼”的紫峰大厦建设方南京国资绿地公司被家住厚载巷阳光阁的陈先生告上了法庭,陈先生认为紫峰大厦侵犯到了他的阳光权。经过法院判决,陈先生胜诉,获赔10万元。

  陈先生说,2004年,他为父母购买了阳光阁203室的房子,拥有三个朝南的房间,阳光充足,然而2010年,旁边的一座高楼拔地而起了。2010年,南京第一高楼紫峰大厦建成了,紫峰大厦与阳光阁小区间仅仅相距了100多米,业主们发现,这栋358米的高楼侵犯到了他们的阳光权。    

  以前全能晒到太阳,房间很暖,棉袄都要脱掉的。现在到了(上午)10点就没有太阳了,一直到下午三点多,这有个空档,照进来那么一点点。  

  因为紫峰大厦没有对其进行赔偿,陈先生于2015年5月将南京国资绿地告上了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我国《物权法》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从2005年由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出具的计算机日照分析图中可以看到,农历节气大寒日,陈先生家的203室累计日照不足2小时,被告构成对其日照权的侵权。2002年的《城市居住区划设计规范》里面有规定,一般在大寒日的日照时间要大于等于两个小时,如果低于这个标准就必须进行补偿。    

  鼓楼区法院认为,原告要求被告补偿10万元具有合理性,应当予以支持。最终判令被告:南京国资绿地金融中心有限公司一次性补偿原告陈先生10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对于这个判决结果,被告方表示不服并且继续上诉,近日,南京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认定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此案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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