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美发预付卡纠纷有了处置法规依据 关店也得退钱

2016年03月15日 11:44:11 | 来源:江南晚报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第一个好消息是:昨天,市工商局宣布,《无锡市美容美发行业预付卡消费争议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制定,下月1日起实施。《办法》所称的预付卡,是指美容美发行业的经营者为经营目的而发行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和有价凭证。

  说停业就停业?还不退费?不可以!

  《办法》规定,经营者需要暂停营业的,应当提前15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公告等形式告知消费者,预付卡有效期限相应顺延。

  同时,需要变更经营地址、注销、整体转让经营资质或者暂停营业超过30日以上的,应当提前30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公告等形式告知消费者。因经营不善等原因,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在中止(终止)经营后的30日内对其发行的预付卡进行妥善处理,清偿卡内余额。

  《办法》提出,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消费者在交付预付费15日内,享有无条件退卡权。

  遇到暂停营业超过30日以上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费,经营者应当在15日内按照约定的折扣率或优惠价格扣除已消费金额后退还余额。超过15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逾期未退的,应按实际退费余额每日支付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预付卡有效期说改就改?不可以!

  针对预付卡能用多久的问题,《办法》也要求:“不记名”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三年,届满后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办理一次延期手续,且延展期限不少于一年。延展期限届满后,卡内尚有资金余额的,消费者经协商可以选择继续使用或换卡。经营者应当提供配套服务,消费者也可以在支付一定违约金后选择退费。

  记名预付卡不得设有效期,记名预付卡持有者有权自行转让持有人资格,但应当提前告知经营者,并办理转让手续。

  “退费”、“折扣”有了计算方法

  《办法》提出:经营者发行具有储值功能的预付卡,其相对应的折扣率或优惠价格应当在首次充值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消费者。未尽告知义务的或告知不明确、不合理的,消费者再次充值时,不论金额大小,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首次充值时经营者的承诺给予消费者折扣率或优惠价格。

  具有固定金额的有价凭证,在金额内使用时按照双方约定的条件执行。超过部分消费者需要用货币支付的,应当享受经营者对社会公众承诺的折扣率或优惠价格。

  此外,对于销售预付卡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者约定不明的,消费者要求退卡,经营者应当按照以下的退卡标准在扣除已消费金额后,一次性返还预付费用余额。

  (一)双方约定消费者享受单次服务价格优惠的,已消费金额应当按照约定的优惠价格计算;

  (二)双方约定消费者享受明确的赠送金额或服务项目的,单次服务价格的优惠折扣率为:(预付费用总额/赠送金额或赠送服务的折算金额+预付费用总额)×100%;

  (三)双方约定消费者在有效期限内不限次享受服务的,已消费金额计算方式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天数/有效期限内天数)×100%×预付费用总额。

  提示商家:一旦上黑名单,会有信用惩戒

  预付卡一直是消费投诉的“重灾区”,去年全年,市“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受理的预付式消费投诉案件有223起。

  市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办法》实施后,在处理消费者和经营者因预付卡消费发生争议时,一旦发现经营者有未尽书面告知义务的或告知不明确、不合理等情形的,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关闭携款逃逸的,将及时移送商务、工商、市场监管等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而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关门携款逃逸的,还会由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系统黑名单,上报省级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作为信用惩戒依据。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我要说两句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