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团全体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修改稿和“两高”报告

2016年03月13日 19:32:58 | 来源:江苏广电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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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根据大会安排,江苏代表团和其他代表一起,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参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下午,江苏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修改稿、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江苏代表团团长罗志军,副团长石泰峰、蒋定之、张卫国、蒋宏坤、史和平参加会议。会议由史和平主持。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慈善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代表们一致赞成这个报告。在审议“两高”报告中,代表们认为,去年“两高”围绕改革发展大局,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在依法履职惩治犯罪、促进司法公正公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完善制度改进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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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宏坤代表说,继续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应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破除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坚持公开透明,构建开放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坚持解放思想,立足实际积极开拓创新,确保司法体制改革能够真正落地、生根、开花。建议加快法官法、检察官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等配套法律法规的修订,及时解决制约司法体制改革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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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前飞代表说,“两高”报告体现了在人民司法工作中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和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也体现了司法机关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意识。建议“两高”提请全国人大制定司法人员保障法,加大对司法人员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以及休息权、健康权等相关权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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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安代表说,“两高”报告提出“确保各种所有制企业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平等、法律保护平等”,体现出对非公经济发展与司法保护问题更加重视,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涉及非公经济的司法监督工作,更加重视非公企业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

  ​    陈鑫、王芳等代表认为,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地区间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在落实司法保障和人员薪酬制度等方面,要结合各地实际出台措施,最大限度地激发改革正能量。

  李生、李晴等代表建议,在办案过程中加大案前调解,拓宽基层群众获得公益法律援助的有效途径,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加大对法检系统信息化建设支持力度,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布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

  苏珍、倪涛、余瑞玉等代表还就防止基层法官、检察官人才流失,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等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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