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之爱,予你平安。
但若被有心之人左右,
慈善却容易变成牟利的手段。
慈善之法,为爱规范。
让爱心去到该去的地方,
让需要的人点起心底的亮光。
两会此刻,聚焦慈善
根据安排,昨天下午人大全体会议听取关于慈善法草案的说明。这份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专门法律,对于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早在去年10月30日,慈善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去年12月21日,慈善法进入二审。如今,法案已经走到全会审议这一步。在今年3月4日举行的人大记者会上,大会发言人傅莹也指出,不要低估慈善法的分量。
焦点一:什么是慈善?
慈善法(草案)明确: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展开的下列公益活动:
一、扶贫、济困;
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六、其他公益活动。

焦点二:个人到底能不能募捐?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人们经常可以看到有人在网络上随意发起募捐。这种网络募捐的确帮助了一些需要帮助的人,但由此衍生出的诈捐事件也是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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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草案明确: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
焦点三:公募权将逐步放开
此次草案中,慈善组织公募权的放开事一个明显的亮点。

慈善法草案明确:慈善组织自登记或者认定之日起可以向特定对象进行定向募捐。依法登记或者认定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慈善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公开募捐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由民政部门直接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焦点四:摊派募捐被明令禁止
正科级6000元,正股(副股级)3000元……曾有单位被曝光“摊派教育募捐参考标准”,引发社会各界争议。

慈善法草案明确:保障募捐对象的知情权,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及人民生活。
焦点五:捐款如何用,捐赠人有权知道
草案规定: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慈善组织接受捐赠,捐赠人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慈善组织应当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

草案还明确: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慈善组织违反捐赠协议等方式约定的用途,滥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
焦点六:慈善组织须公开透明
慈善组织的公开与透明一直事社会公众所关注的热点。

草案规定,慈善组织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完整、及时。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公开向社会公众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
草案同时也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捐赠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等信息,不得公开。
焦点七:捐款将享税收优惠
除了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外,草案还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 得额时扣除。受益人接受慈善捐赠,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焦点八:非法开展公开募捐将被罚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募捐,摊派或者变相摊派募捐,草案对这两种行为都有明确的惩罚规定:
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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