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继伟回应劳动合同法中对企业保护的不足

2016年03月07日 10:30:16 |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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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7日9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楼继伟、部长助理许宏才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记者: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保护不足,应该如何修正。

  楼继伟:

  我是以经济专家的角度讲过劳动合同法。这个法确实是有毛病和弊端的,对企业保护的程度不平衡,它所构建的用工的基本模式是标准工时的模式,不太适合用临时用工的模式,对于在职职工保护比较多,对于新入职的人,尤其是低技能的体力劳动者带有歧视。

  一是没有激励机制去提高职工的高技能。目前中高级技师是最为短缺的,不敢说全是劳动合同法造成的,但肯定有关。

  不适用于灵活用工,如果外贸企业有订单时招人签订临时合同,没订单时就不知干什么了,但法律是标准工时的,所以比较为难,大量低技能的劳动者机会就没了,会比较快的转向其他国家去,最终损害了劳动者,法律的宗旨是保护劳动者。另外还造成了薪酬的过快上涨,上涨速度超过劳动生产率,长期如此不可持续。这其中跟劳动合同法也是有关的。

  至于要不要修法,财政部关心的是看到这些问题指出来,因为会损害经济发展和财政收支。对于修法,不是财政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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