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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4日上午11时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大会发言人傅莹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会上有记者提问: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是否在限制电影事业的创作,您如何看待对涉黄涉毒的演员应该被要求禁演?
傅莹表示:你这个问题从奥斯卡一直转到我们的电影法,也是够大的一个弯子。说到电影,我们这代人在你们这个年龄时就几部电影看来看去,《地道战》、《南征北战》,背都背下来词了。现在我们一年生产600部电影,中国电影应该说是突飞猛进,已经是一个很大的产业。制定电影产业促进法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完善法治环境,也提升我们国家的软实力。目前的进展是这样的,去年10月份我们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审议之后我们就放到网上公布,征求社会意见。去年恰好也是中国第一部电影诞生100周年,所以也是很有意思的巧合。
说到中国电影业的现状,我有朋友是做电影的,也有朋友是做电影审查的,与他们交流比较多,大家的看法是比较接近的,对于现在这些制约因素,对于现在应该如何改进的看法比较一致,也都主张能够有一个更清晰的规则范围,能够有法可依,有更清晰的路径。现在这部法律针对性还是比较强的,比如大家都关心电影审查制度,一个重要的基本共识就是要公开透明。所以在法律草案当中的规定是这样的,制定具体的审查标准时,要向社会征求意见和组织专家论证,这一点是比较清楚的。
你刚才还提到涉黄、涉赌、终身禁演等问题,关于演员涉黄、涉赌是不是要终身禁演在现在的草案中没有,但是审议时有委员提出,演员是公众人物,所以对演员遵守法律、遵守公序良俗方面应该有更高的要求,这是一种讨论,总之我们还是认为电影产业要健康发展,应该让电影产业的服务和管理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这部法律还要进行下一次审议,我们希望大家多关注,多提好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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