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今起实施

2016年03月03日 18:56:46 | 来源:江苏广电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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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天开始,《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实施,今后,政府不再新建普通型养老机构,将重点扶持护理型养老机构,并更加清晰地界定了政府、社会、市场和家庭各自的养老责任,明确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框架。

  【扶持“居家养老” 鼓励外地老人投奔子女】

  记者走进了一家养老服务中心,与以往单一的养老服务中心不同,这家是结合了机构、居家、社区养老为一体的综合性的养老中心。

  我省已经建设了1.8万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但还有400多个街道需要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今年起,全省每年要新建100个街道日间照料中心,子女将老人白天送去,晚上接回,为居家养老提供更多服务选择。对异地养老等焦点问题,《条例》也首次作了明确回应,随着居住证制度的实施,外埠老人将享受更多基本公共服务,《条例》要求有关部门在户口安置、医保结算、公共交通、进入公园等方面给予便利。

  南京市建邺区迅捷清河北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郭小迅表示,以前跨区没有补贴,比如鼓楼区的老人在建邺区,就享受不到建邺区的补贴。随着力度的加大,在这方面补贴会相应到位。还有医保,以后跨市医保可以统一。

  【鼓励社会办机构 重点扶持医养结合模式】

  《条例》明确,今后政府将重点扶持护理型养老机构发展,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以康复护理为重点的养老服务;要求城乡基层医疗机构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院、康复机构等为独居、失能等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目前,南京市的相关补贴标准已经确定。

  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周新华表示,对养老机构而言,有建设补贴、新建护理型的养老机构补贴的标准是1万块钱维护房租补贴。每张床位主城区是500块钱一年。要求养老机构入住率在70%以上,同时还有运营护理补贴,半失能的标准是每月120元,失能是150元。

  医养结合是今后的刚性需求,政府原则上不再扶持普通的养老机构,而是要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扶持医养结合型机构上,我省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要从35%扩大到50%。

  【推广老人助餐点 养老护理满5年有奖励】

  为推进医养结合服务的发展,《条例》对护理型人才的培养有明确规定:鼓励院校设置养老服务专业;从业人员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取得护理员资格并从事护理岗位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在本省连续从事养老护理业满5年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

  另外,在街道层面将广泛建立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托老所,引入社会力量运营中央厨房,为日间无人照料的半失能老人提供助餐、基本护理、精神关爱等托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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