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困难企业可缓缴社保 最长达6个月

2016年02月29日 21:34:22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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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日上午,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出台的《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予以解读。据悉,我省是全国首个出台比较全面、比较系统的“降成本”政策文件的省份。《意见》共有32条,从企业用工、物流成本、用地成本、税费改革等多方面进行改革。

  省人民政府秘书长王志忠称,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很大,保增长任务很重,而扭转经济下行势头的关键要靠市场主体,也就是靠企业。江苏实体企业数量众多,特别是中小企业面广量大,《意见》的出台和落实对改善企业环境重要性不言而喻。

  就用工成本而言,《意见》称在继续实施现有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基础上,2016-2018年将再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0.5个百分点。困难企业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的,在提供有效缴费担保后,经批准可缓缴除医疗保险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可达6个月。

  王志忠称,社保调整是根据江苏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2008年金融危机时江苏已经实施过缓缴政策,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此外,《意见》规定还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限从两年或拉长为三年。同时落实援企稳岗等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少裁员不裁员。

  据悉,《意见》中的32条落实后,经测算,全省企业今年将直接降低成本的总额可达600亿元左右,企业将减免相关税收34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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