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暴说不!家暴案庭审:丈夫殴打妻子致流产

2016年02月29日 18:55:12 | 来源:江苏广电新闻中心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明天开始,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将正式施行。这部法律明确规定,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共同责任,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都应对家庭暴力说“不”!今天,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在江苏徐州铜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受审,妻子说,自己经常被丈夫殴打,甚至被打流产,连腹中的胎儿都没有保住。

  【家暴案庭审:丈夫殴打妻子致流产】

  在去年9月30号登记结婚前,原被告双方都曾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照理说两人结合后应更加珍惜对方,但是作为原告的妻子称,结婚没多久,丈夫就因琐事殴打自己,导致自己多次受伤。

  法庭上,原告出示了多份证据,证明丈夫曾将自己的一颗牙打掉,并在撕扯中,导致自己不幸流产。

  法院在庭审中认定了被告多次殴打妻子的事实,庭审中,被告同意和妻子离婚。因案件涉及财产分割,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专家看新法:三亮点保护受害方】

  婚姻因爱而结合,可暴力和伤害,却会导致本该携手一生的人分道扬镳。

  江苏省南京市妇联副主席魏群表示,家暴不会根据社会发展的高低而有所差别,家暴是人性上面的一个顽疾,南京家暴也不可回避。

  2015年,仅南京妇联接访的婚姻家庭诉求中,直接反映家庭暴力的占到了50%以上。明天起施行的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从法律层面,将反家暴规定为公民和社会的法律责任。反家暴法首次明确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部门发现家暴时的强制报警义务;公安机关对轻微家暴加害人应出具告诫书,警告他不得再次实施家庭暴力;另外还明确规定了一旦当事人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暴现实危险时,本人或者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等部门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施暴者禁止实施家暴,禁止骚扰、跟踪、接触受害人,并责令施暴者迁出受害人住所。

  魏群表示,法律法规的出台, 作为源头,作为保障。但是在具体实施中,还有一些细节的工作需要在基层做一些探索,比如说人身保护令,法院具体实施,还会有一些实施层面的探索。具体实施要落实到社区解决落实问题。

  除了法律和社会层面的保护外,专门从事婚姻家庭案件诉讼的李晓霞律师认为,每个家庭社会成员,在第一次遭遇家庭暴力时,都必须说不。

  律师李晓霞认为,第一次不说不,就出现第二次、第三次。之所以形成惯性,一旦暴力持续以后,作为一个制服对方的工具,习惯性的压制,使对方恐惧害怕,他才得到安慰。所以,必须在第一次遭受家暴时,说不。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我要说两句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