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殴打大厨 不但赔钱还要坐牢

2016年02月20日 20:44:53 |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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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

  淮安人韩某是一家饭店的老板,因为长期拖欠员工工资,饭店大门被厨师程某强行上锁。面对这一行为,韩某愤怒之下纠集了两名朋友,持棍棒将该厨师和其家属打伤,这一冲动的行为最终让韩某自食苦果。

    今年35岁的程某是一名厨师,2015年7月,他经人介绍来到了位于淮安市区上海路附近的一家饭店上班。因为是熟人介绍,程某平时干活是尽心尽责。可是仅仅过去了一个月,饭店老板韩某便将其辞退了。     接到辞退通知后,程某要求老板韩某结算工资。但是韩某表示店内近期资金周转困难,需要等年底才能和程某结算工资。被迫辞职还没有拿到工资,回到家后的程某是越想越生气。在与妻子商量后,两人决定第二天去饭店讨要工资。来到店内后,双方仅仅说了几句话便产生了争执,程某一怒之下便用铁链将饭店大门锁上,随后离开了现场。     饭店大门被锁后,老板韩某只能被迫关门。为了解气,韩某便预谋找人教训程某,随后纠集了朋友姜某等人,以协商解决拖欠工资为由将程某约至饭店门口。韩某与程某碰面后,双方便发生了激烈地争吵。这时,早有准备的姜某等人便持棍殴打程某。见此情形,与程某同行的妻子赶忙上前,结果被姜某等人持棍殴打致右膀骨骨折。     经鉴定:程某的妻子身体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程某身体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案发后,韩某、姜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发后,被告人韩某、姜某立即向被害人支付了工资,并向被害人及家属赔偿医药费等各项损失8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韩某、姜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建议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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