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放烟花爆竹、逛庙会、撞钟,是很多市民的习惯。不过,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发布年终防范提醒,提醒广大市民,为了大家能过一个欢乐祥和年,少燃放烟花爆竹,人多地方不要去挤,以免发生意外。
【江苏三城市春节期间禁放】
燃放烟花爆竹是春节的传统项目,不过江苏各地都有一些禁放政策,广大市民一定要了解。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人介绍,对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主要有三方面限制,即"品种限制、时间限制和地点限制"。
品种限制是指,禁止个人燃放消费级别属于"专业燃放类"的烟花爆竹,主要包括危险等级属于A级和B级的产品,这些烟花爆竹危险性大,只有在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中才能使用,且必须经过公安机关许可审批,由专业人员燃放。特别是其中的礼花弹被称为"烟花杀手",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时间限制,江苏各地有不同规定。2016年春节期间,江苏省将有3个城市实施禁放,其中南京市禁止燃放(禁放区域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栖霞区尧化、迈皋桥、马群、燕子矶、仙林街道,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浦口区江浦、泰山、顶山、沿江街道,六合区长芦、大厂街道,属于全年禁放),张家港(禁放区域为:二环以内)、昆山(禁放区域为:青阳港-娄江-叶荷河-北环城河、越河以内;其他区域平日限时燃放、春节不限)禁止燃放。
此外,无锡、徐州、盐城、镇江、泰州、宿迁6市和宜兴、大丰、扬中、丹阳4个县级市的城区平时限放,常州市和江阴、溧阳、启东、仪征、兴化5个县级市的城区平时禁放,春节期间放开、允许燃放;其他各市、县城区全年都允许燃放。
地点限制是指,七类地点一律禁止燃放:一是文物保护单位;二是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是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是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是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是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七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这些特殊场所对消防安全的要求非常高,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严重后果,因此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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