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把臭氧作为空气治理主要目标,首次将臭氧生产的主要物质VOC,也就是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纳入总量控制范围。
今年,我省确定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确保PM2.5浓度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较2013年下降13%为及格、下降15%为良好、下降18%为优秀;同时严守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下降、重污染天数不上升的底线。为此,全省排定了1437项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包括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清洁能源利用、超低排放改造等。
据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统计,2015年我省PM2.5浓度较2013年下降20.5%,13个省辖市中盐城浓度最低,徐州最高,但都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然而空气中的另一种污染物臭氧的浓度连续两年不降反升,导致我省空气质量达标率的增长幅度远远赶不上PM2.5浓度下降的幅度。除徐州、连云港、宿迁外,其他十个省辖市都出现了臭氧超标情况。
据了解,汽车尾气和工业生产中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与太阳光发生反应,都有可能产生臭氧。为有效遏制臭氧污染加重趋势,我省今年首次将臭氧的前提物--VOC挥发性有机物纳入主要减排物质,要求排放量同比下降1.5%。2016年全省实施石油炼制、化工、涂装、干洗等行业VOC治理工程745项,开展VOC排污费征收试点,对新注册和异地转入车辆全面实施国V标准,淘汰剩余的黄标车16.5万辆,推广新能源汽车6万辆。
今年我省还将组织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分级管控措施,把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时间提前到72小时,并根据预测结果,提前采取应急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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