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请“自助”了,公车“封存”了,“四风”清新了……在往日的印象里,往年过节前后是迎来送往、吃请应酬的高峰期。 然而,今年则异常清静,广大干部反映“少了迎来送往,可以把更多精力放到解决具体实际问题中,少了吃喝接待,就有更多时间保持清醒头脑多干一些实事,多做一些有利于群众的好事……”这就是2015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一年来取得的成效。
过去这一年,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二十条实施意见精神,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贯穿全年,聚焦群众“四风”问题,真抓真管、严查严处,不断推动作风建设规定在扬州落地生根。
重大节日前,划定红线禁区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每逢重大节日来临,都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解读相关纪律和要求,明确红线、明示禁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早打招呼早提醒,全力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市纪委“清风扬州”网站、微信和微博开辟中秋国庆节日专栏,全文刊载通知要求,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将市纪委五次全会中有关公务接待“三个一律”、公务行为“三个严禁”、机关作风建设“三个问责”的要求制作成廉政提醒卡片,发放给全市4万多名党员干部。
全年各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发送廉政提醒短信超过6万条。围绕重大节日时间节点,及时将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在媒体上公开通报曝光,全年共通报曝光27次110个典型案例。
组织明察暗访,全年无休
盯节点、抓问题。加大执纪监督和公开曝光力度,继续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盯住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
各大节日之前,市纪委都制定专门的明察暗访工作方案,实行上下联动,组织新闻媒体和党风政风监察员在节日期间针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购卡等违规行为,到各大宾馆饭店、农家乐等场所进行全天候的明察暗访。同时建立党风政风监察员微信群,鼓励和支持广大监察员在日常工作中,随时监督、随时向我们反映,我们做到即反映即核实,同时将核实结果向监察员反馈。
过去这一年,市县两级纪委共组织各类明察暗访340次。市委对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谢正义在市纪委上报的《关于五一期间全市作风建设督查情况的报告》上明确批示:很好,就这样驰而不息抓下去。
各类专项督查,督促整改规范
围绕重大节日前后,市纪委开展各类监督检查,以监督检查促整改规范。责成财政、审计、商务、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能部门从自身职责出发,组织对相关领域的督查。要求市级机关纪工委、市教育局纪委、市国资委纪委,分别对市级机关、市属学校、市属企业进行督查。
开展深化作风建设专项督查。按照省纪委督查面不少于20%的要求,联合市财政局、审计局抽取市直部分单位,对节日期间公车使用情况、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和粽子等节礼、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对检查的结果,及时予以通报。
联合市商务局,对商场、超市销售商业预付卡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每一笔疑似公款购卡的信息都进行认真核实,对少数单位工会购卡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的行为进行纠正,并给予相关人员诫勉和提醒谈话。
联合市国资委,对市属国有企业及其下属企业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6个单位14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面积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责令整改到位。春节前,协助市委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二十条实施意见精神专项督查。在面上自查的基础上,选择重点单位和部门进行实地督查。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督查情况汇报。
聚焦“四风”,反腐成效让群众看得见
认真督办省交办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目前省交办的2批6件线索已经全部办结。做好私人会所清理整治工作,4个场所已在7月31日关停。转型利用和整改落实工作基本到位。
协办以“倾听民声,马上就办”为主题的政风热线省市联动直播活动,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领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接受群众投诉。
全面深化减章、减时、减负、提效“三减一提”行政效能提升工作,通过立项监察、督查督办等方式,加大效能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配合开展解决行政审批“中梗阻”和服务企业“2号文件”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严肃查办执行不力、纪律散漫、吃拿卡要等作风效能问题。处理各类行政效能投诉184起,督促职能部门提高效率、转变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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