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6年前身份证被冒用,扬州高邮人王某不但就此“开了公司”,还欠下了巨额债务。最近为此还打起了行政官司。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前不久,王某收到了一份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对她名下的所有房产进行查封。王某一查竟发现:早在六年前,就有人利用她的身份证注册了一家公司。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正是王某,由于该公司欠下了巨额债务,法院依法查封了王某名下的房产。但王某的身份证是被人冒用注册了公司,对此她并不知情,于是王某将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该公司的工商登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登记时尽到了形式审查的义务,不存在程序违法。但是被告根据朱某提供的虚假材料做出的公司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缺乏相应的事实依据,应当予以撤销。最终,高邮市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设立登记的行为无效,并依法撤销了公司设立登记通知书。王某名下的房产得以保全。江苏城市频道为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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