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十二五”期间非遗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2016年01月18日 14:15:01 | 来源:西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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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市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在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结合宿迁实际,在非遗保护领域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非遗保护名录体系不断完善。“十二五”期间,我市公布了第二批市级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和第二批、第三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目前我市共有县(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314个,县(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510人;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72个,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55人;省级非遗项目19个,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5人;国家级非遗项目2个。我市已初步建成国家、省、市、县区“四级”非遗名录保护系统。

  二是非遗传承保护成果丰硕。我市积极做好非遗传承阵地建设,目前,全市共有各类非遗展览馆及非遗传习所近60个,其中有16个市级非遗保护示范性传承基地,2个省级示范性传承基地。从2012年开始,在全市积极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目前已有16个项目在全市20多所中小学定期开展传习活动。积极组织我市非遗项目参加国内外各类展演,不断扩大社会影响。苏北琴书《白绫记》获全国优秀曲艺作品银奖和江苏省芦花奖;云渡桃雕作品《八仙过海》参加第三届东方工艺美术之都博览会并获迎春花奖;“洪武花棍舞”、“吴家锣鼓”应邀参加中韩国际文化艺术节等等。

  三是非遗传承保护更加规范。2015年,市政府印发了《宿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并将于2015年5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重点从保护职责、保护传承和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标志着我市非遗工作进入了依法保护的新阶段。完成了我市2个国家级、19个省级非遗项目的中长期保护规划。通过制定具体的项目保护规划,使项目发展有指针、有蓝图,切实推动非遗项目有效传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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