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 “宝应不雅视频”牵出聚众淫乱案 涉及未成年人

2015年12月29日 15:28:30 | 来源: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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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0月,宝应县大量网民在微信上收到淫秽视频,该视频同时被传到了民警的微信上,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宝应警方随即介入调查,该视频拍摄者阿辉、该事件组织者小邓先后归案。令人没想到的是,小邓之所以组织该起淫乱事件,只是为了讨好师傅。近日,小邓被宝应县检察院批准逮捕,阿辉被取保候审,小邓的师傅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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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收到淫秽视频

  牵出聚众淫乱案

  今年10月,宝应公安机关民警在微信上收到一段淫秽视频,随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宝应警方初步调查发现,那段时间,宝应县有大量网民收到该段淫秽视频,影响十分恶劣。对此,警方十分重视,由此展开调查。结果发现,该段视频内容发生在宝应一家酒店,最初传播源来自一个微信群,上传者是一个名叫小北的男子。

  随后,民警找到小北。在接受调查时,小北称,该淫秽视频是朋友阿辉拍摄,并发送给他的,他就发在了微信群中,和好友“分享”。

  11月2日,阿辉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5天后,犯罪嫌疑人小邓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经查,小邓和阿辉都是宝应人,阿辉今年28岁,小邓今年23岁。涉案淫秽视频中的两名女子,一名是小邓的女友,名叫小芸,今年13周岁;另一人是小芸的好朋友,名叫晴晴,今年16岁。

“宝应不雅视频”牵出聚众淫乱案 涉及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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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晒女友照片被点赞

  他动了歪脑筋

  今年春节后,小邓与小芸相识,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后在小芸的介绍下,小邓与晴晴也成为好友。由于3人经常在一起玩,小邓拍摄了多张小芸和晴晴的生活照,并发在了自己的朋友圈内。

  很快,阿辉看到了两人的照片,点赞并询问这两人的情况,这让小邓不禁动起了歪脑筋。

  原来,阿辉是小邓“师傅”——老樊的好朋友。这个老樊,曾在宝应做木匠。小邓初中毕业后,跟着老樊做过一段时间的学徒。后来,老樊转行从事放高利贷生意,在社会上混得不错。

  见昔日的师傅如今风光起来,小邓开始找机会讨好他,希望能得到他的“提携”。这次,见阿辉对小芸和晴晴很感兴趣,小邓决定使用“美人计”。

  随后,小邓跟阿辉、老樊联系称,小芸和晴晴都“比较开放”,可以介绍给他们“玩玩”。在他的多次引荐下,老樊和阿辉没有拒绝。但当时,小芸和晴晴已经离开扬州,到无锡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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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讨好师傅

  他牺牲女友及其好友

  为了讨好师傅,小邓通过QQ与小芸联系,多次劝说她带上晴晴回宝应,但并没有道明请两人回来的真实目的。

  今年7月底,在小邓的软磨硬泡下,小芸和晴晴回到宝应,暂住在小邓的老家。这时,小邓才露出真面目,开始劝说晴晴,让她与老樊发生性关系。

  今年8月下旬,小邓约老樊和阿辉在宝应某酒店见面,并表示,会介绍两个女孩给两人“玩玩”。随后,他带着小芸和晴晴赶来,途中,他一直劝说晴晴,让她与老樊或者阿辉发生性关系,对此,晴晴未置可否。到达酒店后,小邓把两人介绍给老樊和阿辉。

  当天晚上,5人到宝应一家大排档吃饭时,喝了一些酒。酒足饭饱后,5人回到宝应某酒店一房间。在房间内,小邓、阿辉、老樊分别和小芸、晴晴多次发生性关系。其间,阿辉拍摄了多段淫秽视频,后发给朋友小北“炫耀”,由此导致淫秽视频在微信上传播。

  11月8日,两人因涉嫌聚众淫乱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老樊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

  近日,宝应县检察院经审查后,依法对小邓批准逮捕。阿辉被取保候审。(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检察官说法

  聚众淫乱最高可判5年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指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组织、策划、指挥3人以上(不论男女)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3次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而构成该罪的,依法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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