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12月27日报道 呼吁已久的停车差别化收费终于有了更细化的推进方案。昨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交通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结合停车供需状况差异,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的停车服务差别收费。鼓励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给予适当优惠。
事实上,从国家层面为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已做铺垫多时。今年8月11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设施,健全政府定价规则,根据区位、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9月6日,住建部发布《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进一步要求各地形成中心区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商业办公高于住宅等标准的停车收费级差价格,从而通过市场调节控制不同区域、时段的车辆数量。
有了两项统筹规划的基础,本次《意见》进一步强调,要根据停车供需状况差异,同时考虑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划分不同区域,实行级差收费。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区域可实行较高收费,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区域可实行低收费,而对城市外围的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停车设施服务,应当实行低收费。
而对同一区域的停车设施,则需区分停车设施所在位置、停车时段、车辆类型等,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适当扩大路内、路外停车设施之间的收费标准差距,引导更多使用路外停车设施。据了解,路外停车主要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库)和社会停车场,是停车的主要方式,而路内停车是指道路停车,包括路上停车和路边停车两种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将根据不同车型占用停车资源的差别,合理确定停放服务收费标准,鼓励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给予适当优惠。此外,有业内人士指出,此前政府的停车收费管理政策过于严苛,民间资本进入难有盈利空间。此次停车差别化收费细则若能落到实处,对于鼓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停车设施也将是强有力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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