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中午,徐州市泉山交警大队民警在三环西路韩山隧道西出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车头贴有“110联动”字样的黄色小货车,于是将该车拦下。检查时发现,该司机和车辆的问题还真不少。
交警检查发现,司机王某没有货运汽车的驾驶证,只持有开拖拉机的农机证。同时,该车的问题也不少,其年审期限到2015年11月份,目前已经脱审。并且自身保险也已经过期,车上贴的是其他车辆的检验标志。根据相关规定,司机被扣15分,罚款数千元。
徐州市泉山交警大队民警丁振阳表示,这起事件中涉及到了多项违法行为:首先,司机的准驾车型不相符,按照法律规定要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第二,司机没有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事故强制保险,按照法律规定要处以2倍保费处罚;第三,涉事车辆使用其他车辆检验标志,按照规定将处以3000元罚款 ;第四,司机驾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按照法律规定要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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