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需仔细 证据收集别马虎

2015年12月23日 07:07:04 |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网购给大家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徐州的王女士发现:自己购买手机时支付的钱款,比网页宣传的多了100元,为此将购物网站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退一赔三”。她的主张能得到支持吗?

  今年1月7号,王女士在某购物网站看中了一款手机。由于是限量版的,王女士立即下单付了钱。 但付款后才发现交付了2599.99元,比宣传价格多收了100块钱。

  随后,王女士与网站客服取得了联系。王女士认为,购物网站存在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全额退款并赔偿7799.97元。12月1号,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网站方面表示:不存在价格欺诈。对于王女士提供的带有2499.99元字样的手机宣传截图也不认可, 随后,购物网站向法院提供了一张生成于2015年1月7号的交易快照截图,显示该款手机页面标明的价格确实是2599.99元。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大吴法庭审判员表示,网络维权最关键的一点是证据的收集,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的连贯性,必要的时候可以请公证部门,公证人员进行公证。

  本案中,原告在收集证据中,如果确实网页宣传存在2499.99的情况,因为截图看不出来出处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视频的采集,比如请见证人在场 同时,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遇到纠纷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留存证据。

  经过法院调解,12月8号,王女士和购物网站达成协议,王女士退回手机,购物网站退还手机款2599.99元,并补偿王女士200元。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我要说两句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