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工业盐是严禁用来加工食品的,但是,徐州沛县的一对夫妻叶某和李某,却用它来制作盐水鸭、油烫鸭等熟食,12月1号上午,他们同时被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家住徐州沛县的叶某和李某夫妇,在当地开了一家熟食店,专门售卖盐水鸭和油烫鸭。2014年7月,当地盐务管理局工作人员,依法向他们送达了一份,《沛县盐务管理局行政指导提示书》。
公诉人称该提示书内容,明确告知在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掺入执行标准为GB5462工业盐,是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
然而,叶某夫妇对此却毫不在意,并于2014年10月,购买了该执行标准的工业盐,共计150公斤。
被告人叶某称这个盐呢,俺一家人也经常吃。
之后,叶某夫妇便用这些工业盐,加工熟食后向市场销售。2015年4月,当地执法部门在叶某夫妇店内,共现场查扣工业盐130公斤。
被告人叶某夫妇称当时查到这个盐以后,俺就跟着去自首了。
徐州沛县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陈兆霞称工业盐里含有大量的亚硝酸盐成分,制作熟食的时候后,比较容易上色,颜色比较好看,看起来卖相比较好,众所周知的,亚硝酸盐是致癌的,并且这个亚硝酸盐,如果一次摄入量过多的话,也会很快地造成人体不适,甚至会死亡。
12月1号,叶某夫妇被公诉机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起诉到法院,法庭上,他们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依法当庭作出了判决。
徐州沛县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陈兆霞称被告人叶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李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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