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女子状告京东价格欺诈 网购维权取证难

2015年12月03日 15:32:00 | 来源:江苏公共·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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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十一”已经过去了,接下来的“双十二”同样也是网购狂欢节,网购达人倾力“血拼”之际,热衷网购的徐州市民王小姐却无心顾及这场网购盛宴,她正在和电商巨头京东商城打一场维权官司。

  王小姐称,今年1月份,她在京东商城购物网站购买了一部限量版的手机。当时她看到网站上标注的价格是2499.99元,而且手机是限量版的,于是就点开抢购并立即支付了相关费用,当其完成支付后却发现,自己实际支付的价格是2599.99元。

  王小姐表示,当时看到多付了100块钱,就直接找了京东客服。客服也没有给一个明确的解释,只是说可以返100块钱卷。王小姐没有同意,因为返卷只能在京东消费的时候,才能使用。

  京东客服当时表示愿意退还100元的京东购物卷,但遭到了王小姐的拒绝。王小姐认为京东商城的“低标高卖”行为构成价格欺诈,应当以手机退一赔三,也就是手机价格的三倍给予赔偿。 随后,王小姐向徐州市贾汪区法院大吴法庭提起诉状,要求法院判处京东商城构成价格欺诈,并按照退一赔三对其进行赔偿。但是昨天经庭审,根据原被告双方所出示的证据来看,王小姐所提供的网页截图是存在很多瑕疵的,京东商城的法律顾问当庭表示,王小姐所提供的证据不足,请求法庭不予支持其诉讼请求。

  京东商城法律顾问表示,单从证据也可以看出,王小姐出示的并不是商品价格的宣传主页。律师还说,一般购物都有一个购物,即使是通过手机移动端,在商品的主页面都会显示商品的价格。随后顾客下订单,直到最后的结算环节,该价格都会进行多次的确认。综上,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而主审法官王民报也表示,王小姐的维权意识是值得肯定的,但根据本案庭审情况来看,王小姐在证据搜集上还欠缺很多有利的证据,来证明商家确实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下一步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择日进行宣判。

  徐州市贾汪区法院大吴法庭审判员王民报说,原告提供证据中的截屏显示2499.99元,但是没有显示它的出处,也没有看出来它是京东商城上的网页截图。这种情况下截图就需要视频的验证。

  另外,记者通过搜索后发现,在网络电商中“低标高卖”的情况也经常发生,我们在这里也希望商家在销售商品的时候能够本着诚信的原则,实行明码标价。同时我们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在最终付款的时候先确认价格,然后在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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