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提高“不合理低价游”罚款标准

2015年12月03日 14:15:34 | 来源:江苏公共·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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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逢节假日,一些价格低廉的“跟团游”宣传频频活跃于网络广告。为最大限度地杜绝此类消费陷阱,我省拟提高“不合理低价游”罚款标准,规定旅行社最低罚款5万元。

  目前正值传统的旅游淡季,国内各大景区门票价格纷纷下降,加上机票折扣为3到5折左右,因此各大旅行社纷纷推出桂林、云南、海南等地的特价产品。

  淮安某旅行社工作人员说,海南游与云南游的费用下降很明显。现在海南游的价格在两千三百块钱左右,云南游在一千两百块钱左右,比平时便宜了五百块钱左右。

  与此同时,近年来旅游乱象层出不穷,一些打着超低价游、购物旅游旗号的旅游团最终让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少数“黑景点”、“黑导游”等甚至危及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近日,《江苏省旅游条例(草案修改稿)》公布,拟对“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旅行社,最低罚款5万;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罚款最低5000元。此前江苏按照国家的新旅游法,“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旅行社的最低罚款为3万元。

  宿迁泗阳一位市民表示,新规出来对消费者也是一种保护,当在旅游过程中遇到不合理的待遇,消费者也有法可依了。

  业内人士表示,“信息不对称”也是不少游客跌入低价陷阱的原因。主管部门应及时捕捉旅游市场信息,通过网络等便捷和快速的方式告知公众。消费者旅行签约也要谨慎,问清退票改签事宜,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宋崇迪表示, 消费者应当留意商家的基本信息,比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等,防止后续出现纠纷时状告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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