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多楼盘涨价被“指导” 开发商称3个月内禁止调价

2015年12月02日 10:13:05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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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江苏省物价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商品住房价格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指出,物价局将对短期涨幅过大的楼盘展开成本调查,并且重申价格申报制度。

  而在上周五,仙林、江北纷纷诞生新“地王”。就在业内唏嘘房价将攀新高时,有开发商却感慨说:可惜被“限价”!空有一颗想涨价的心。

  多盘涨价“接受指导” 有楼盘称3个月内禁止涨价

  位于小奥体板块的保利西江月,目前售价已从首开的15600元/平米,涨至17700元/平米。不过,最近一段时间,项目新一批房源的报价却遭遇了一些“麻烦”。项目负责人表示,物价部门对于新一批房源的报价给出了一定的指导意见。“虽然物价部门不参与楼盘定价,但是对于楼盘定价的涨幅控制的比较严格。尤其是进入11月以来,物价局对于企业价格报批的审核工作也更加到位。开发商拿地的成本在加大,产品方面也愈发精益求精,对于保利西江月来说,目前定价控制在市场的合理涨幅范围内”,该负责人表示。

  无独有偶,位于城南卡子门的保利堂悦,最新一批房源报价也有涨价的打算。“我们提报价格是根据心理预期来,比如位置更好的楼栋价格自然会做一些调整。不过,对于物价局给出的指导意见,我们也将多方参考,最终给出合理定价”,该负责人表示。据了解,保利堂悦首开均价在2万2左右,目前已经卖到27000元/平米。

  而麒麟某楼盘负责人则表示,近期,物价局对于楼盘价格的报批比较严格,且被告知3个月之内不准调价。此外,江北另一家楼盘的营销经理也表示,物价部门对于楼盘定价确实卡得比较紧。如果价格要在区域范围内创新高,更是难上加难。接近年关,政府部分在房价的把控上也加大了力度。

  南京房价已经连涨8个月 个盘半年内涨幅超7千

  今年以来,无论是土地市场还是楼市,热度一直“居高不下”。“地王”频出势头“挡不住”、房价涨势“收不住”、开发商卖房购房者买房的热情更是“压不住”。这从房价涨幅、楼市成交量等几个方面都可以看出。

  1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10月份70城房价变动情况。数据显示,南京房价环比再涨1.3%,涨幅仅次上海,高居全国第二。至此,南京房价已经8连涨,累计涨幅达5.7%。

  具体到个盘上来看,南京多个区域的热点楼盘都出现了惊人的涨幅。半年的时间,河西板块的宏图上水云锦涨价7000元/平米,金隅紫京府涨价5000元/平米;5个月的时间,城南板块的保利堂悦、复地宴南都涨价5000元/平米,仙林板块的万达茂涨价近2000元/平米;4个月的时间,鼓楼滨江的龙湖春江紫宸涨价4000元/平米。

  而在销量方面,南京楼市也迎来了持续井喷。在刚刚过去的11月,南京新房认购超16000套,成交超15000套,双量再攀新高。值得一提的是,南京楼市已经连续5个月成交量破万。

  地价方面,目前河西最高楼面地价已经超过2万4,城北最高楼面地价突破2万2,仙林湖地价超2万1,南站地价超1万8,江北地价接近1万5,江宁地价突破1万3……甚至有人预测,未来,河西房价要卖5万,城北、仙林、城南都要卖到4万,江宁、江北要卖3万……

  杜绝虚假折扣和优惠 物价局称决不能透支价格预期

  回归到近期省物价局出台的意见上,意见中也明确提到要改进和完善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方式,对原来实行价格备案的,统一实行明码标价及价格申报制度。

  意见中还提到,对短期内价格涨幅过大、社会反映强烈的楼盘,应当及时开展商品住房成本调查。也正如业内人士所说,隐形的“大手”也是时候伸出来了!

  是否真的有“限价”一说?南京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楼盘定价全部交由企业自主进行,不过对于一些涨幅过快的楼盘,我们将会对他们进行约谈。“开发商的定价需要参照区域整体情况,也要考虑购房者的实际承受能力。我们给予的建议是:楼盘报价应当贴合市场实际情况,不能透支价格预期,同时杜绝虚假折扣和优惠”,该工作人员表示。

  与此同时,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每个楼盘的情况不一样,分多层、高层、别墅、洋房等多种物业类别。我们不会限制楼盘价格的上涨,但应该在合理范围。

  附:

  据报道,近期,省人大财经委审议了《江苏省价格条例(草案)》(简称“草案”),针对一些市民关心的问题,草案进行了明确。比如机场、车站、高速公路等封闭区域,草案要求商品合理定价;商品房等重要商品价格显著上涨时,草案提出,价格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函告、约谈、公告等柔性执法的方式,来提醒和告诫经营者等。

  草案中提出,房价显著上涨时,可约谈开发商。

  在草案中关于完善价格监督和法律责任方面,提出要建立柔性执法措施,价格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函告、约谈、公告等方式提醒告诫经营者、行业组织和收费单位,预防价格违法行为。

  根据省人大财经委的建议,增加七类情形。比如,重要商品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出现社会集中反映强烈的价格问题;重大价格政策出台或者变动;重要节假日或者重大活动期间。

  据了解,公告、约谈等形式并不少见,比如南京江北地区房价猛涨,价格部门就多次约谈江北地区的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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