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容拟出新规 车太脏最高罚2000元

2015年11月30日 18:36:28 | 来源:江苏公共·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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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脏了,过几天再洗;撞车后车漆脱落了,有空再去补……这些情况以后在南京可能就属于违规行为,根据新修改的《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管理规定》,机动车若有碍市容观瞻就上路,最高可罚款2000元。这样的变化引起了大家的热议。

  在南京市法制办的官方网站上,记者看到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管理规定》的决定。决定的第三条和第八条提出,在原有的市容管理规定中,增加第24条和地 37条,内容涵盖了机动车上路时的七类有碍观瞻的情形,同时对应给出了处罚标准。

  其中:机动车车身有明显污迹、泥土,有碍市容观瞻;车辆底盘、轮胎附带泥土影响市容的 ,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清洗车辆,并可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在雨、雪气候下或者在结冰路面上 行驶的机动车除外。如果车漆脱落、外观破损,有碍市容观瞻;擅自将车身改为广告设施发布广告的,有城管执法部门责令 恢复原状,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私家车自觉保洁 上限罚款不能接受】

  记者走访了一些洗车点,工作人员说,私家车在天气晴好的情况下,一周就会进行一次保洁,而一些洗车店的老客户往往就会三天洗车一次,大家都是很自觉的。

  规定中,上限2000元的处罚,遭到了大多数开车人的吐槽。一位市民表示,这样的处罚不合理,比如说车主刚洗车了,正好洒水车路过,车子就又弄脏了。还有一位市民说,如果车辆影响到市容市貌了,是该进行一些处罚,但是2000元的罚款实在是太高了。

  而一些洗车店则认为,如果处罚这么严格,那么车主的洗车频率就会更高,洗车店的生意会更好。

  【车身不洁行政执法恐遭尴尬】

  从修改这一规定的初衷看,是为了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但涉及到城管行政执法层面的问题时,问题就变得复杂起来。著名的微博博主“桥上人家”,同时身为南京城管队员的赵阳,就向记者表达了他的观点。赵阳说,现在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标准定义车辆不洁,车上到底有多少面积的无损才能算是不干净,所以具体执法的时候,裁量方面有一定的困难。

  这点也得到了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马志恒的认同。马志恒认为,如果执法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那么往往就会造成执法的随意性。

  记者来到南京二桥高速前往南京主城区的晓庄出口。记者发现,早年南京市对于车身不洁也有一些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其中有一块南京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和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共同树立告示牌子,上面写的就是,“不洁车辆禁止入城,前方设有检查站”。但是记者发现,仍有不少车辆车身不洁,尤其是一些工程车。

  记者顺着栖霞大道往南京城区走,所谓的检查站却始终不现踪影。对此,赵阳表示,如果真的需要城管上路针对车身不洁的问题去执法,肯定会遭遇另一个层面的执法难。

  【严格管理应该针对特殊车辆】

  曾经参与《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管理规定》修改意见讨论的,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刘国章说,此前他们在讨论这些增加的条款时,主要针对的还是特殊车辆,譬如像渣土车这一类的车辆。刘国章说,其实大部分的私家车、出租车、公交车还都是比较干净的。

  尽管如此,但从规章的字面上看,如果修改意见通过,仍将涵盖所有的机动车。而大多数市民的观点都是,罚款不是目的,养成良好的用车习惯,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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