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残联、市财政局发布消息,从今年10月1日起,提高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标准,由过去的每人每年600~800元提高到2500元。
据市残联康复部主任顾建新介绍,为进一步健全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改善贫困精神残疾人的医疗、生存状况,市残联、市财政局根据省残联关于印发《江苏省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精神,在先后多次调查研究、组织医疗专家认证讨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联合民政、人社、卫计委、总工会等部门出台了《南通市市区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并从当月开始执行。根据文件精神,市财政加大贫困残疾人免费服药经费的投入,提高贫困精神残疾患者的服药标准,减轻残疾家庭的负担。
目前,我市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用药对象6000人左右(其中市区600人),2004年以来给予免费服用一代类精神药物,服药经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年400~450元逐步提高到600~800元。随着药品种类的调整、价格的提高,结合临床用药效果观察,一代类药品已不能满足残疾人服药需求,为了让贫困精神残疾患者得到更好的医疗救助,并能服用到二代类精神药物,基本免费服药标准由每人每年600~800元提高到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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