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证开车 最高判7年

2015年11月04日 11:34:52 | 来源:彭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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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本月开始,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以及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驾驶证行为等将受到刑事处罚。《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持有假驾驶证上路开车,最高将会被判刑7年。这也是继醉驾入刑后,交通违法中又一个入刑的行为。 

    根据往日查获的案例,交警部门详细列出几种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的行为,同时提醒心存侥幸的驾驶员,持假证上路开车被查,不再是罚款拘留那么简单了。 

    法规 

    拿假证开车最高或判7年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其中,除了纳入危险驾驶罪的几种交通违法行为外,最引起驾驶员关注的是,在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中增加了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以及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驾驶证行为。 

    这项法规已经于昨日实施,基于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等行为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且易发多发。将上述行为规定为犯罪,将依法严惩。 

    查阅这一法规可以发现,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刑事处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鼓楼交警大队多位一线交警表示,此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该违法行为规定的最高五千元罚款、十五日拘留的行政处罚。 

    同样,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也规定为犯罪,设定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云龙交警大队张警官在研读该法规时注意到,盗用他人驾驶证也单列为一个刑事处罚种类。规定盗用他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行为为犯罪,设定了“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解读 

    “假证司机”众生态 

    交警部门在解读以往查处案例中发现,持有假驾驶证上路的驾驶员,通常表现在改数字、贴照片、找黄牛、雌雄证四种类型。这些涉及到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勾勒出了心存侥幸心理驾驶员的“众生态”。 

    ●改数字 

    案例:10月的一天,交警支队机动大队“蓝剑突击队”队员,在如意路上执勤时,发现一辆闯单行的黑色桑塔纳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显示,该驾驶员出生在1978年。但警务平台查询不到该证信息。执勤民警发现,驾驶证上的1978年中的“8”字有涂改痕迹。驾驶员交待,原来数字是“3”,是他拿笔改成了“8”。 

    解读:机动大队舒警官表示,在驾驶证上涂改数字的行为,是“假证司机”们惯用的伎俩。使用这种办法,驾驶员可以干扰民警执法视线,从而避免受到处罚,尤其是计分的处理。驾驶证上的身份证号码、编号、家庭住址门牌号码等,通常会成为这部分驾驶员动手涂改的重点部分。 

    ●贴照片 

    案例:10月29日,鼓楼交警大队五中队中队长杜景德和副中队长孙中兴曾在三环北路与中山北路交叉口执勤时,对一辆山东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驾驶证进行查看时,发现该驾驶证证件的右边框有被动了手脚的痕迹。于是民警将右边框拆开,看到里面竟然贴了两张不同的照片,上面一张是该牵引车驾驶员的,下面一张则是另一人。 

    解读:作为牌证鉴定专家,孙警官对假驾驶证的识别有一套独特的办法。在他看来,贴照片变造驾驶证的驾驶员,其所持有的照片多是在路边捡拾而来。这类驾驶员一般处于原有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但为了开车,往往会采取这种办法变造。同时,一些被查驾驶员会拿亲戚空闲驾驶证,贴上自己照片来蒙混交警。更有双胞胎驾驶员,通过贴照片变造驾驶证的方式,“考验”民警的眼力。 

    ●找黄牛 

    案例:开发区交警大队10月31日在高铁站区执勤时,民警查到一辆涉嫌使用假驾驶证的驾驶员。该驾驶员向民警出示驾驶证时神情自然,当民警指出其为假证时,驾驶员还大呼冤枉,坚持所持有是真证。后在民警调阅警务信息向他展示时,驾驶员才交待他是花了两千多元从老家一位“黄牛”手中购买到的驾驶证。当时该“黄牛”向他保证,交警肯定查不出来驾驶证真伪。 

    解读:开发区交警大队王警官介绍说,部分市民由于存在学历低、图省事、怕花钱等多方面因素,走起办证捷径。通过多种场合,联系到“黄牛”来办理驾驶证。虽然一些假驾驶证已经可以做到以假乱真的程度,但假证毕竟是假证,一线交警凭借经验基本就可以断定。实在不行,则会通过警务系统进行查实,肯定会露馅。 

    ●雌雄证 

    案例:泉山交警大队四中队指导员廉兴宝在10月中旬的一天,巡逻到苏堤路儿童医院附近时,依法对违停的一辆出租车进行处理。当民警核对出租车驾驶员证件时,廉警官一眼就辨认出驾驶证有问题。驾驶员刚开始还装出一副惊讶的表情,看到廉警官确定他使用伪造证件后,才承认是假证,并解释不小心拿错了,同时掏出一本真驾驶证。 

    解读:有真驾驶证,还带着假驾驶证,这部分带着“雌雄证”的驾驶员有的人长期在外地工作,驾驶证寄回老家委托亲友帮忙年审,自己手头就会有一段时间没有驾驶证,可又要开车,就去做本假证以防万一;有的人驾驶证丢失了,回老家去补办嫌麻烦,干脆花钱做一本假的;也有的车主跑运输时,为躲避交警检查以及可能扣车的处理,使用伪造的驾驶证以便乘隙逃走。 

    提醒 

    交警都是鉴证高手 

    市交警支队相关部门针对部分驾驶员的侥幸心理指出,无论是驾驶证、行驶证,还是机动车号牌、临时号牌,都使用了很多防伪技术,交警都接受过鉴别证件真伪的培训,经验丰富的交警一眼就可以识别出证件的真伪,而且证件的信息还可以通过移动警务终端核对。如果驾驶员拿出来的证件是假的,交警反而会特别‘长心眼’,把他看住,要想找机会逃走是不可能的。 

    ■新闻链接: 

    [新增两项危险驾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规定,将刑法第133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相比,增加了第三项和第四项,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人员要注意了。 

    变化二:校车、客车以及危化品运输车的所有人、管理人也纳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就会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相比,这是新增加的一个条款。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再也不是从前那样可以置身事外了,一旦有直接责任,是需要担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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