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黄牛销分,扣罚并举还不够

2015年11月04日 08:13:09 |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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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买分,就没有卖分。一个值得提醒的问题是,送审稿中并未明确立法对花钱买分的驾驶人进行处罚。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11月2日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多个方面拟增加规定或提高处罚幅度。如,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详见今日快报封6版)

  “扣罚并举”,无疑加大了销分黄牛的违法成本,但仍有多个环节需要“发力”。

  这些年来,对于销分黄牛的打击力度持续增强。今年5月起,南京的打击力度体现于:可处5至10日拘留,并处200元至500元罚款。

  几乎每一波“打击加码”,都会对“销分市场”产生直接影响。北京和上海媒体的报道显示,“新政”出来后,很多销分黄牛选择洗手不干,或者更为隐蔽,而销分的“市场价”也应声回落。

  “扣罚并举”进一步挤压了黄牛的利益空间。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买分卖分者的“操作”空间,还需持续挤压。毫无疑问,仍然有众多黄牛选择继续“潜伏”,与警方“斗智斗勇”。

  由于卖分者和黄牛都是单线联系,且处理完曝光后才付钱,辨别买分卖分行为难度不小。

  全程摄录违法过程,当然有“人赃并获”的利落,但是这样的机会并不多。交管部门不可能对每一起现场交易进行“布控”,买分卖分者也不可能都会傻乎乎地在交管部门门口交易。这就需要从多个方面想辙。

  其一,从技术上提高对违章者的识别度。如果所有探头都可以高清化,让违章者“大白于天下”,想赖都赖不掉,蒙混也就没有意义了。

  其二,当前,不少银行ATM自助机可以处理交通违章。这就给黄牛带来了“商机”。规定银行ATM自助机不得处理非车主本人的记分违法行为,当事人须去交通队处理,应能堵住不小的漏洞。

  其三,要有打击“内鬼”的措施。法制晚报记者暗访时,曾遇见黄牛直言有“后路”。这就给人们带来了想象空间。

  一些非法交易并非完全没有破绽,但照样销分成功,不能不让人警惕“内鬼”的存在。

  其四,卖分者,多为持有驾照却长期不开车的人。对于“僵尸驾照”,交管部门有必要加大核查力度,重点盯防。

  与此同时,一个值得提醒的问题是,送审稿中并未明确立法对花钱买分的驾驶人进行处罚。

  没有买分,就没有卖分。对黄牛加大惩处力度,也不能不让买分者“长记性”。买分的冲动不被遏制下去,就会寻求其他“销分渠道”,照样添乱、搅局。

  现实中,地方对买分者已有打击实例。如安徽阜阳警方打击销分“黄牛党”,买卖分都要拘留。今年年初,南京交管部门曾全程摄录下买分卖分过程,对卖分、买分者实施了治安处罚。

  这些举措颇有震慑性,也更为公平。在国家立法层面,有必要将这方面的经验加以吸收,使得交管部门打出的重拳更有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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