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1日 17:16:18 |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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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21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2015年10月21日,上海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上海市金山区副区长陆瑾(副局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简历:
陆瑾,女,1969年3月生,汉族,上海市人,中共党员,1988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工学硕士,经济师。现任金山区副区长。
曾任青浦区赵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等职。(资料据上海金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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