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10月14日南京电(记者 张瑜)今天下午,南京市物价局发布了新的阶梯气价调整方案,以及阶梯气价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据悉,气价听证会在2015年10月30 日(星期五)14:00至17:00举行。在方案方面,南京市物价局拿出了两套气价调整方案。
【阶梯气价听证】
根据南京市物价局公布的2号听证方案,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主要内容包括:调整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完善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建立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等三项内容。
(一)调整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按照国家关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气成本,第一阶梯价格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要求;根据成本监审结论,2014年全市民用管道天然气综合平均定价成本(不含增值税)为2.57元/立方米,综合平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为2.12元/立方米,定价成本与销售价格倒挂0.45元/立方米;综合考虑我市民用管道天然气定价成本、社会承受能力以及省内其他城市价格水平,拟上调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上调幅度不超过0.35元/立方米。
(二)完善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
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居民生活用气第一、二阶梯用气量覆盖80%、95%居民家庭用户,阶梯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各阶梯价格按1:1. 2:1. 5 的比例确定,结合全市居民生活用气量调查数据和2014年全市城镇居民户均人口为2.83人的实际情况,拟对我市3人及以下的家庭用户用气按年用气量设置三个阶梯,同时调整各阶梯销售价格。

对3人以上的家庭用户,每户每增加1人,方案一、方案二各阶梯年用气量分别增加84立方米、100立方米,价格不变。
为减轻困难群体生活负担,对总工会、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企业特困职工和低保对象的用气按第一阶梯价格执行,同时2016年给予每户一次性调价补贴65元(方案一)或75元(方案二)。同时,根据国家和省政策要求,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执行阶梯价格,按第一、二阶梯平均价格水平执行。
(三)建立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
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是指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调整与天然气门站价格变动实行联动,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输配成本、期间费用变动不参与联动。
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5%时,由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向市物价局提出申请,经市物价局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在阶梯气量、阶梯价差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同向调整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累计变动幅度未达到5%,或者在同一联动周期内实施联动后,天然气门站价格又发生变动的,累计到下一联动周期计算。联动周期不低于半年。
【气价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5年10月30 日(星期五)14:00至17:00
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二期19楼会议室
二、听证人名单




四、旁听人名单
旁听人员为:乔丽丽、张圣昌、单永清、赵恒明、梁霖。
【南京新阶梯水价听证方案公布,主城区一二档水价不变】

现代快报全媒体10月14日南京电(记者 张瑜)今天下午,南京市物价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改革听证会公告(第2号),公告中分别是新的阶梯水价听证会参加人名单,以及备受关注的调价听证方案。据了解,新阶梯水价听证时间是2015年10 月 30日(星期五)9:00至12:00。
【阶梯水价听证】
新阶梯水价听证方案:主城区居民一二档价格不变
南京市物价局在听证公告中提到,为完善南京市现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包含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已经实行一户一表、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不包括街镇及以下供水企业抄表的居民用户)实施统一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一)阶梯水量的设置。按照省规定第一、二阶梯用水量覆盖85%、95%居民家庭用户的要求,根据对全市居民生活用水量调查数据和2014年全市城镇居民户均人口为2.83人的实际情况,拟对我市3人及以下的家庭用户用水按年用水量设置三个阶梯。
方案一:按照省规定的要求,第一、二、三阶梯年用水量分别为0-165(含)立方米、165-252(含)立方米、252立方米以上;
方案二:考虑到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第一、二、三阶梯年用水量分别为0-180(含)立方米、180-300(含)立方米、300立方米以上;
对3人以上的家庭用户,每户每增加1人,方案一、方案二各阶梯年用水量分别增加55立方米、60立方米。
(二)阶梯价格的确定。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各阶梯供水价格原则上按不低于1:1. 5:3 的比例确定,全市居民生活用水第一、二、三阶梯到户价格统一执行3.10元/立方米、3.81元/立方米、5.94元/立方米。
(三)适当调整居民合表用户的供水价格。按照国家规定不具备一户一表条件、无法抄表到户的居民合表用户的供水价格应高于第一阶梯供水价格的要求,居民合表用户不执行阶梯价格,供水价格上调0.05元/立方米,到户价格调整为3.15元/立方米。
(四)适当调整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的供水价格。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执行阶梯价格,供水价格上调0.15元/立方米,到户价格调整为3.25元/立方米。
(五)困难群体价格补贴政策。为减轻困难群体生活负担,对总工会、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企业特困职工和低保对象,实施困难群体补贴政策,每户每年补贴50元。
南京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拟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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